财政部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财政部24日公布的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显示,截至2018年底,财政部已经精简了80%的部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了财政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前置审批事项。同时,大力推动优化便民服务,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对于缺乏明确依据的审批申请材料一律取消,对于可以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财政部将“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免缴审批”两事项移出财政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批”移出“其他权力事项”。此外,压缩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零收费”“零超时”。
财政部所有执法事项实施“双随机一公开”。2018年重点围绕落实重大财税政策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经济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核查检查,加强会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依法加大财政执法和处理处罚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
财政部在中央财政层面初步建立了项目支出为主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中央本级项目和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建立重点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2018年组织第三方机构对38个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513亿元,评价结果已经用于改进管理、预算安排和完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