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方信息填写:购买方为自然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符合规定条件的,索取增值税时,应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等四项信息;按照有关税收规定,自然人不得索取增值税。
2.含税状态选择:进入填开界面,先确定您开具的含税状态,按“价格”可进行切换。
3.商品编码添加和设置方法:
点击系统设置–商品编码–将带有*号的内容填写正确,点击左上角保存即可。
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
税收分类编码:必须选择正确的或者是相近的,不可以选择错的;
含税价标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税率:选择实际开票税率(选择税收分类编码后会自动生成税率,但是税率不一定正确,可自行修改为正确的税率即可)
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7月1日起,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时,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时,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4.开具带清单的:
进入填开后点击“清单”按钮,输入商品名称,此功能是一般纳税人在清单项目超过8行的情况下使用的开具方法。
点击清单按钮后出现清单填开界面
添加商品名称方法同商品编码添加和设置方法,添加完毕后点击“完成”按钮,票面信息填写完成后进行打印。
5.开具带折扣的:
选中欲加折扣的某个商品行或多行商品行的后一行,然后点击工具条上的“折扣”按钮,便弹出“折扣”对话框。在此窗口的折扣行数框中填写从当前选中行向上几行(含本行)商品需要统一加折扣,然后在折扣率或折扣金额处输入所要折扣的数值,确认后即可对一行或多行商品加折扣。
6.开具红字:
1.购买方信息填写:
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7月1日起,销售方为购买方(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税收凭证。上述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2.含税状态选择:
进入填开界面,先确定您开具的含税状态,按“价格”可进行切换
3.商品编码添加和设置方法:
点击系统设置–商品编码–将带有*号的内容填写正确,点击左上角保存即可。
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
税收分类编码:必须选择正确的或者是相近的,不可以选择错的;
含税价标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税率:选择实际开票税率(选择税收分类编码后会自动生成税率,但是税率不一定正确,可自行修改为正确的税率即可)
7月1日起,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时,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时,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4.开具带清单的:进入填开后点击“清单”按钮,输入商品名称,此功能是一般纳税人在清单项目超过8行的情况下使用的开具方法。
点击清单按钮后出现清单填开界面
添加商品名称方法同商品编码添加和设置方法,添加完毕后点击“完成”按钮,票面信息填写完成后进行打印。
5.开具带折扣的
选中欲加折扣的某个商品行或多行商品行的后一行,然后点击工具条上的“折扣”按钮,便弹出“折扣”对话框。在此窗口的折扣行数框中填写从当前选中行向上几行(含本行)商品需要统一加折扣,然后在折扣率或折扣金额处输入所要折扣的数值,确认后即可对一行或多行商品加折扣。举例:
6.开具红字:
来源:航天金税、山西航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