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 |||
京会协〔2019〕54号 | |||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4日 | 点击次数:6701 | ||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19〕1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和《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2019年会费收取标准》(2019年5月23号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就2019年会费收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会费应缴数的计算标准
依法批准设立且正常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按照单位会员会费标准和个人会员会费标准,合并计算其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与其 2018 年应交纳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之和相比较,从低统一向我会交纳会费。
2019年,执业会员会费按3000元/年/人计算,并提交纸质版注册会计师名单;单位会员会费计算标准:(1)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在7000万元(含)以下的,按25万元/年/所计算;(2)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在7000万元至10亿元(含)的,按200万元/年/所计算;(3)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按800万元/年/所计算。
执业会员人数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12 月 31 日期间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
会计师事务所发生新设、合并、分立、撤销等情形的,原则上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 2018 年会计师事务所团体会员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18〕3 号)相应计算标准,向我会合并计算应交纳 2019 年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
根据《通知》要求,中注协免收2019年本级会费,同时一并免收应返还省区市注协会费。
二、应交纳会费的查询
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注协财务报表管理系统“会费查询”模块“2019年应缴省注协会费”栏目中查询应交会费金额。该系统网址为cwbb.cicpa.org.cn。
三、交纳方式及时间
1.会费交纳方式
会费原则上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交纳。银行转账或汇款必须用会计师事务所本单位账户转账或汇款并在备注栏注明“会费”,我会不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的转账或汇款。会费金额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四舍五入。会费也可以选择现场交纳(现金、转账支票),如交纳现金,请备好零钱。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开户银行:工行百万庄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1409089017794
2.交纳时间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于2019年6月6日前交纳会费并领取。如有疑问,请与我会财务部联系,联系人:张靖,牛丽梅,联系电话:88221029,88221028。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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